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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广东省质量协会章程》第三章“会员”的有关条款,做好单位会员的组织发展和管理工作。
一、单位会员的条件和申报程序
广东省质量协会在全省各行业、各地区的企事业单位中发展企业会员。
(一)申请单位会员的条件:
1、积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,贯彻GB/T19000系列国家标准并取得成效,产品(工程、服务)质量能满足用户需求,有一定市场占有率的全省各类型企事业单位;
2、积极开展用户满意工程,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并取得一定成效的全省各类型企业。
(二)凡具备上述条件之一者,承认广东省质量协会章程,自愿申请,填写《广东省质量协会企业会员入会申请表》,经会员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讨论批准,即可成为单位会员。
二、单位会员的权利和义务
单位会员享有《广东省质量协会章程》第三章第九、十条规定的会员的权利和义务。
(一)单位会员还享有以下优先和优惠:
1、赠阅《广东质量》、《中国质量》杂志或《品质·文化》杂志;
2、有听取学术报告、参观学习、参加全省性质量管理会议等活动的优先权;
3、有取得协会技术咨询、培训教育等方面服务的优先权和优惠;
4、有取得质量类图书、刊物和广东质协的内部文件、资料,参加国际交流、考察等优先权;
5、参加广东质协组织的各种推选活动,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企业会员单位。
(二)单位会员要履行以下义务:
1、积极参加协会组织或专为企业会员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各种会议;
2、接受协会分配的任务,经常向协会反映情况,提出批评、建议,每年向协会报告一次工作(可通过各种形式);
3、受协会委托组织撰写学术论文和经验总结等资料;
4、按期缴纳会费,会费标准为:
(1)缴纳会费1500元,为单位会员每月提供一期《广东质量》,同时赠阅《中国质量》杂志一份,在广东质协网站指定位置显示新入会单位会员名称。
(2)缴纳会费3000元,在以上服务的基础上还多赠阅下一年度的《品质·文化》杂志一份,在省质协网站提供指定的页面形象展示位一个,免费使用三个月。
(三)凡无故不参加广东质协举办的各种活动或不缴纳会费的单位,作为自行退会,取消单位会员资格。
(四)对企业领导质量意识不强,严重违反质量法规的有关规定,受到质量监督部门的处罚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会员单位,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单位会员资格。
三、入会程序

提交入会申请表的三种方式:
1、通过广东质协网站注册申请;
2、通过电话向协会索取会员申请表,填妥后邮寄或传真至广东质协;
通过广东质协网站下载会员申请表,填妥后Email或传真至广东质协。
联系部门:会员与现场工作部
联系电话:(020)83321132
传 真:(020)83353964
电子邮箱:a83321132@126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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