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会员单位及相关组织:
为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“弘扬诚信文化,健全诚信建设长效机制”,落实《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》《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(2022-2035年)》《质量强国建设纲要》及2025年广东省高质量发展大会等精神,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,加强企业信用状况及质量融资征信等综合评价,运用信息公示、信息共享和信用约束等手段,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,广东省质量协会(以下简称广东质协)继续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市场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工作。等级评价工作全年将分两批,现将第一批的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评价原则
坚持“科学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原则。依照“自愿申请、坚持标准、科学评价、社会监督、动态管理”规范开展评价。
二、评价方法
评价依据:《广东省市场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管理办法》(试行)和《企业市场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准则》(T/CAQ 20301-2023)。
三、申报基本条件
申报单位为广东地区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。成立已满三个会计年度,近三年均有主营业务收入,处于持续经营状态;近三年在政府有关部门的信用记录中无严重失信违法行为、严重行政处罚,且无重大质量、安全事故或大面积用户投诉等情况。同时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:
(一)广东质协会员单位,且2023-2024年2年内曾经申报过广东省市场质量信用等级评价活动的相关组织。
(二)申报2025年广东省用户满意等级评价企业类的单位或相关组织。
四、申报时间
第一批申报时间:2025年4月1日- 6月15日。
五、评价程序
(一)评价申报。有意向的单位可输入以下网址:https://f.wps.cn/ksform/w/write/Z9N8EUdc/,或扫描下方二维码,按照有关要求在线提交申报材料,不再接收纸质或电子版申报材料(如未能一次性填报全部信息,可点击保存草稿以缓存已填资料):
申报材料参考模板等相关文件均可从广东省质量协会网站(www.gdqm.com.cn)的“用户满意工程”栏目查阅下载。
(二)专家评审。广东质协组织专家进行评审,经合议提出广东省市场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建议结果。
(三)审定公示。对专家评审的建议结果进行审定,由广东质协对市场质量信用等级评价结果进行公示。
六、联系方式
联系部门: 广东质量协会用户评价中心
地 址: 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1号8楼(510030)
联 系 人: 黎志彪(13360560482)
朱子宁(14748115520)
江 曼(13660037218)
附件下载:关于开展2025年第一批广东省市场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.pdf
2025年3月3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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